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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文物建筑勘察报告

  1、勘察目的

  被检测房屋为地上三层砖木混和结构房屋,建于1946年,委托方拟对其进行装修,为了解房屋建筑结构和安全现状,为下一步的房屋修缮提供技术支持,使文物建筑得以妥善持久地保护,需要对该房屋建筑、结构等按文物建筑的要求进行全面勘察,提供《文物建筑勘察报告》,提出明确的勘察结论和建议,为委托方后阶段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2、勘察内容

  1)建筑保护级别、要求及重点保护部位勘察;

  2)历史沿革考证;

  3)建筑概况勘察;

  4)结构概况勘察;

  5)建筑和结构测绘;

  6)房屋完损现状检测;

  7)建筑变形测量;

  8)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9)结构承载力综合分析;

  10)勘察结论和建议。

  3、保护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4、保护要求

  目前勘察建筑具体保护要求尚未明确,保护要求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对房屋外立面、地面、墙面、天花、屋面等进行了详细勘察,建议暂定房屋保护要求为建筑的主要立面、屋面、主要结构体系、主要空间格局和有价值的建筑装饰不得改变。明确重点保护部位分布情况如下:

  1)房屋的外立面、门头装饰、花瓶栏杆、屋面形式等特色装饰部位为外部重点保护部位。

  2)房屋的空间格局、钢门窗、露台、木质楼梯和特色栏杆扶手以及其它原有特色装饰为内部重点保护部位。

  3)房屋的主要结构体系不得改变。

文保建筑_副本.jpg

  5、建筑及结构概况

  委托方未能提供该房屋的原设计图纸和资料,现房屋空置,房屋原用于居住,现委托方拟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使用功能不变。

  (1)外立面及屋面(外部重点保护部位)

  被检房屋建于1946年,为近代独立式花园住宅,房屋立面简洁,墙面为白色涂料饰面,勒脚及门框涂刷灰色涂料。局部有中国传统纹饰,如:南侧露台花瓶栏杆、北侧露台万字形栏杆。山墙设有通风孔,人字坡顶,出檐较深(照10.1-9),北侧入口典型门头装饰。根据房屋造型和屋顶坡度,房屋建筑风格类似于西班牙式,房屋改动较多。

  (2)内部重点保护部位

  受检房屋室内装饰,包括地板、吊顶、壁炉(含烟道)已全部拆除,经勘察分析,现存内部重点保护部位主要为南侧主楼木楼梯。经考证房屋钢门窗为后期改建,玻璃面积较大,钢门窗做工简陋,用料薄,锈蚀严重,门防风拉杆为仿古件,采用现代工艺的普通螺丝固定。

  北侧辅房大部分为后期改扩建,东侧过街楼室内装饰均拆除,进户大门为后期改造。

  3)结构概况

  因缺乏结构设计图纸,现场检测人员对该房屋结构平面进行测绘,现主楼和辅房主体结构相连。

  6、房屋荷载调查

  为了对房屋结构性能计算分析提供依据,现场对房屋使用荷载状况进行了调查。荷载调查主要包括活荷载和楼面板结构层厚度、建筑面层做法及其厚度等方面。活荷载标准值的取值主要是根据现有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确定,楼(屋)面恒荷载标准值根据建筑构造做法确定,墙体荷载根据墙体材料容重、厚度、高度等确定。

  7、外立面(外部重点保护部位)

  目前房屋外立面重点保护部位主要存在的损坏为:墙面粉刷开裂、龟裂;北外墙墙体开裂;原有钢门窗已拆改,现已锈蚀;铸铁雨水管锈蚀;屋面檐口木构件腐朽;原有主入口大门拆除;辅房外立面新增玻璃幕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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